修繕工程管理科負責學校修繕工程管理及基建驗收、軍工保障、國有資產等后勤歸口工作的統籌協調。 1. 工程安全監管 (1)負責修繕項目外委施工安全專項監督管理; (2)負責本部門組織的修繕工程的安全管理。 2. 項目計劃管理 (1)負責申報項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論證; (2)負責組織年度修繕計劃的項目收集和匯總審定; (3)負責修繕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; (4)負責組織教育部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修繕項目的申報; (5)負責修繕工程項目信息統計分析。 3. 項目組織管理 (1)負責學校修繕工程的制度建設、流程設計; (2)負責優化、細化項目實施方案; (3)負責組織各專業施工圖設計; (4)負責組織工程量清單編制; (5)負責組織績效評價。 4. 部門工程管理 (1)負責提出招標采購需求,完善采購文件; (2)負責起草、簽訂施工合同; (3)負責施工過程質量、進度、成本控制; (4)負責組織竣工驗收,協調移交; (5)負責工程檔案整理歸檔; (6)負責工程質保期維修。 5. 歸口管理職能 (1)負責學校修繕工程入圍施工單位的招標采購; (2)負責基建竣工工程的交接驗收、質保協調; (3)負責軍工項目后勤保障的統籌協調; (4)負責構筑物及附屬物等國有資產的管理。 |